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(教发函[2004]12号),按新机制组建的独立学院。办学地点坐落在高校林立、风景优美的武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(位于武汉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武汉理工大学三校之间),其前身系始建于1907年的湖北商业中学堂,具有近百年的办学历史。学院依托湖北经济学院的学科资源优势,开办会计学(注册会计师)、金融学(国际金融、金融理财)、工商管理(物流管理)、市场营销、电子商务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法学(商法)、英语(经贸英语)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公共事业管理(城市公用事业管理)等12个本科专业(方向)和13个专科专业。本科学生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,成绩优秀的,将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毕业证书;符合学生学位条件的,颁发湖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专科学生获得专科文凭后可参加"专升本"学习。
2004年学院面向湖北、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新疆等16个省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。
录取规则:
(一)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,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。旅游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。
(二)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,录取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,本科一般不低于90分,专科一般不低于70分。
(三)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第二、第三志愿考生,无级差要求。
(四)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,将以加分、降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。
(五)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,学校将予以退档。
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情况:
(一)我校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,经湖北省物价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。本科学费标准:10000-13000元/年;专科学费标准:7500元/年。住宿费标准:600-1000元/年。
(二)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新生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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